1.负责监督和指导所辖区域生产单位的防疫方案和免疫程序,并根据实施效果提出修改意见提交主管领导;
2.负责主要细菌性、病毒性疾病综合防控方案的制订、效果评估及修订工作;
3.负责所辖区域生产单位一般性疾病处理方案的制定、效果评估及修订工作;
4.负责所辖区域生产单位的药物保健方案的制订、效果评估及修订工作;
5.协调实验室主任完成各猪场定期的血清学普检;
6.负责安排的药物、疫苗的筛选试验;
7.定期巡场,指导、检查、评估和反馈各猪场兽医防疫工作的执行;
8.负责收集当前重大疫情的流行病学信息,制定防治方案;
9.突发疫情***时间的现场鉴定、上报、控制措施的制定、执行,效果反馈;
10.收集生产数据,并对报表作出分析,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建议;
11.审批各场的药品、疫苗申报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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